为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效提高燃气行业管理水平,9月7日下午,湛江市住建局举办燃气管理条例和申领燃气经营许可证培训班,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有关股室股长、燃气管理站站长,各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申领《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人员等40多人参加培训。

  据了解,为做好贯彻落实燃气管理条例有关工作,根据省厅要求,市住建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切实抓好全市燃气管理工作:一是通过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积极组织宣贯,扩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社会影响;二是做好燃气发展规划,统筹全市燃气发展;三是严格落实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杜绝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者进入燃气行业市场,维护行业经营秩序;四是确保燃气平稳安全运营,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健全燃气供应应急保障机制,坚持定期召开燃气安全形势分析会;五是建立燃气经营企业的诚信档案和不良行为公示制度;树立诚信标杆企业形象;六是加强行业培训,提高行业素质。

 

摘自 湛建网讯 2011.09.08 蔡一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