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关于就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期货期权业务,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听取市场意见,保障市场稳定运行和功能有效发挥,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我所制定了《大连商品交易所液化石油气期货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20年3月13日前反馈至我所。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信箱:trade@dce.com.cn

  电话:0411-84808581;0411-84808830

  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部,邮政编码:116023

  特此通知。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液化石油气期货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液化石油气期货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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