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复工复产,日前海南省发改委要求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尽可能降低海南省非居民用气价格水平,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据介绍,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提前执行淡季价格,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要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适当下浮,尽可能降低价格水平;对价格已放开的非居民用气,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形势与下游用气企业充分协商沟通,降低价格水平。对化肥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给予更大价格优惠。及时降低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切实将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

       省发改委指出,各市县发改委、燃气经营企业要按照上游实际降价情况,认真测算降价金额,及时足额降低当地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同时,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积极与上游供气企业和相关市县发改委沟通衔接,把上游环节降价部分全部让利至终端用户,不得截流,不得瞒报。此外,各市县发改委要结合实际情况,指导有关企业抓好政策落实,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将降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