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能源网了解,近日,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调整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中调整平昌县民用气销售价格,第一阶梯销价由每立方米2.19元调整为2.27元,第二阶梯销价由每立方米2.63元调整为2.27元,第三阶梯销价由每立方米3.29元调整为3.40元,合表用户销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41元调整为2.50元。IC卡气表和物联远传表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全文如下: